<%@LANGUAGE="VBSCRIPT" CODEPAGE="950"%> 97年台灣自來水公司招考230名評價職位人員 ,高中職以上畢業即可報考!
97年台灣自來水公司招考230名評價職位人員
壹、考試日程表
 

一、報名資訊:

    一) 報名日期:97年3月10 ~ 20日9:00 ~ 24:00止
(二) 報名方式:一律網路報名
(報名網址: http://www.water.gov.tw
  二、考試資訊:
    (一) 初試(筆試)日期:97年5月4日(星期日)
(二) 複試(口試及體能測驗)日期:
預定97年6月16 ~ 20日,複試名單將於97年6月2日在自來水公司網站公告
 
報名資格
 

一、 共同資格條件:

   

(一) 國籍: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。
(二) 年齡:不限(惟已屆60歲齡退休人員不予進用)。
(三) 性別:不拘。
(四) 學歷: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(職)畢業、高中(職)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者、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者。應屆畢業生報考本甄試,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,暫准報名,惟於複試時須繳驗繕印畢業日期在97年5月31日以前之畢業證書,始合於應考資格規定。
(五) 兵役:男性須服完兵役或免服兵役或目前正服役中,但可於97年5月31日前退伍者,複試時須提出證明文件。
(六) 體格標準:須合於下列標準,並於複試時繳交公立醫院、教學醫院、健保指定醫院或衛生所之合格體檢表:

     

1.聽力(或矯正後)、嗅覺正常。
2.無精神病(不能處理日常事務,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,或有傷害行為者)、無法定傳染病(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)。
3.無心臟病(無法勝任日常工作者)(報考技術士操作類、裝修類,體檢表項目應含胸部X光透視及心電圖)。

  二、 個別資格條件:
 

(一) 報考技術士操作類、技術士裝修類、營運士業務類抄表工作應考人,應經體能測驗合格後始能參加複試(口試)。
(二) 報考技術士操作類應考人,需能接受3班輪班制工作(含夜間操作輪班)。
(三) 技術士化驗類人員,為符合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,以具下列相關檢測經驗者為佳: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(職)畢業者,具有相關檢測經驗3年以上,但化驗科、化工科、農化科、食品科或環境相關科畢業者,得減少1年檢測經驗。相關檢測經驗之證明文件於複(口)試繳驗。

   
參、 甄試類別、錄取名額、甄試方式、工作轄區及工作性質:
  一、技術士操作類(40)名:
 

分發地區

錄取名額

工作轄區地點

工作性質

第一梯次

第二梯次

第一區管理處

1

0

基隆市、台北縣淡水、文山、萬金、貢寮鄉

1. 從事水源、水庫之保育管理維護及取水、淨水、供水、廢水、毒化物等機電及電腦主機處理設備之操作、維護、管理與安全衛生等業務。(需從事廠、場、站三班制輪班操作)
2. 淨水場站操作輪班為24小時分3班輪流制。
 

 

第二區管理處

4

0

桃園縣市、台北縣林口鄉

第三區管理處

13

1

新竹縣市、苗栗縣

第四區管理處

1

3

台中縣市、南投縣

第五區管理處

3

1

雲林縣、嘉義縣

第六區管理處

0

3

台南縣市

第七區管理處

0

1

高雄縣市、屏東縣、澎湖縣

第八區管理處

2

1

宜蘭縣

第十一區管理處

6

0

彰化縣

甄試方式:

第一試:筆試

1.共同科目:包括一般法律常識、公民、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(30%)

2.專業科目:

(1)高中(職)物理化學(35%)

(2)基本電學(35%)

第二試:口試(擇優參加口試)

◎推薦套書:97年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《技術士操作類》 ,特價:1800元

   
  二、技術士化驗類(16)名:
 

分發地區

錄取名額

工作轄區地點

工作性質

第一梯次

第二梯次

第一區管理處

1
0

基隆市、台北縣淡水、文山、萬金、貢寮鄉

從事水質取樣、檢驗、紀錄、分析與水處理等業務。
 

 

第三區管理處

3
0

新竹縣市、苗栗縣

第四區管理處

1
0

台中縣市、南投縣

第五區管理處

4
1

雲林縣、嘉義縣

第六區管理處

0
1

台南縣市

第七區管理處

0
2

高雄縣市、屏東縣、澎湖縣

第八區管理處

2
0

宜蘭縣

第九區管理處

1
0

花蓮縣

第一試:筆試

1.共同科目:包括一般法律常識、公民、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(30%)

2.專業科目:

(1)高中(職)物理化學(35%)

(2)高中(職)分析化學及檢驗室操作需知(35%)

第二試:口試(擇優參加口試)

   
  三、技術士裝修類(42)名:
 

分發地區

錄取名額

工作轄區地點

工作性質

第一梯次

第二梯次

第一區管理處

1

0

基隆市、台北縣淡水、文山、萬金、貢寮鄉

1. 從事管網設備之檢測維修、用戶新裝試壓、水表裝拆、維修及校驗等業務(需從事測、修漏、裝拆水表等外勤工作)。
2. 如為測漏工作依本公司漏水防治大隊北、中、南、東區分隊轄區為主。
3. 第五區管理處第1梯次名額第5名派漏水防治大隊中區分隊;第十一區管理處第1梯次名額第1至3名派漏水防治大隊中區分隊。

第二區管理處

6

0

桃園縣市、台北縣林口鄉

第三區管理處

2

1

新竹縣市、苗栗縣

第四區管理處

1

1

台中縣市、南投縣

第五區管理處

6

1

雲林縣、嘉義縣

第六區管理處

4

0

台南縣市

第七區管理處

0

6

高雄縣市、屏東縣、澎湖縣

第十區管理處

1

0

台東縣

第十一區管理處

3

1

彰化縣

第十二區管理處

5

0

台北縣

北區水表修理場

2

0

桃園縣

北區水表修理場

1

0

高雄縣

第一試:筆試

1.共同科目:包括一般法律常識、公民、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(30%)

2.專業科目:

(1)高中(職)配管裝修(35%)

(2)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(35%)

第二試:口試(擇優參加口試)

◎推薦套書:97年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《技術士裝修類》 全套共五本,特價:1640元

   
  四、技術士工程類(42)名:
 

分發地區

錄取名額

工作轄區地點

工作性質

第一梯次

第二梯次

第二區管理處

6

0

桃園縣市、台北縣林口鄉

從事測量、設計、繪製圖、施工、監工等業務。

第三區管理處

2

1

新竹縣市、苗栗縣

第四區管理處

1

1

台中縣市、南投縣

第五區管理處

6

1

雲林縣、嘉義縣

第七區管理處

0

6

高雄縣市、屏東縣、澎湖縣

第八區管理處

4

0

宜蘭縣

第十一區管理處

3

1

彰化縣

第十二區管理處

5

0

台北縣

南區工程處

2

0

桃園縣

第一試:筆試

1.共同科目:包括一般法律常識、公民、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(30%)

2.專業科目:

(1)高中(職)土木及水管埋設施工(35%)

(2)電腦繪圖(AutoCad)(35%)

第二試:口試(擇優參加口試)

   
  五、營運士業務類(43)名:
 

分發地區

錄取名額

工作轄區地點

工作性質

第一梯次

第二梯次

第一區管理處
2
3

基隆市、台北縣淡水、文山、萬金、貢寮鄉

1. 從事服務所、營運所營收等業務。
2. 第四區管理處第1梯次名額第7名派總管理處。
 

第二區管理處

0
1

桃園縣市、台北縣林口鄉

第三區管理處

0
1

新竹縣市、苗栗縣

第四區管理處

7
2

台中縣市、南投縣

第五區管理處

12
1

雲林縣、嘉義縣

第六區管理處
4
2

台南縣市

第七區管理處

5
1

高雄縣市、屏東縣、澎湖縣

第十二區管理處

1
1

台北縣

第一試:筆試

1.共同科目:包括一般法律常識、公民、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(30%)

2.專業科目:

(1)企業管理概要(40%)

(2)英文(30%)

第二試:口試(擇優參加口試)

◎推薦套書:97年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《營運士業務類/營運士業務類-抄表工作》 全套共六本,特價:1960元

   
  六、營運士行政類(9)名:
 

分發地區

錄取名額

工作轄區地點

工作性質

第一梯次

第二梯次

第二區管理處

2

0

桃園縣市、台北縣林口鄉

從事工程用地取得作業、不動產活化、土地帳務處理等業務。

第三區管理處

0

1

新竹縣市、苗栗縣

第四區管理處

1

0

台中縣市、南投縣

第五區管理處

1

0

雲林縣、嘉義縣

第六區管理處

1

0

台南縣市

第七區管理處

1

0

高雄縣市、屏東縣、澎湖縣

第十一區管理處

1

0

彰化縣

第十二區管理處

1

0

台北縣

第一試:筆試

1.共同科目:包括一般法律常識、公民、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(30%)

2.專業科目:

(1)土地法規(35%)

(2)民法物權編(35%)

第二試:口試(擇優參加口試)

   
  七、營運士業務類-抄表工作(38)名:
 

分發地區

錄取名額

工作轄區地點

工作性質

第一梯次

第二梯次

第二區管理處

9

1

桃園縣市、台北縣林口鄉

1. 從事抄表等業務。
2. 外勤工作,需有機車駕照。
 

第三區管理處

1

1

新竹縣市、苗栗縣

第四區管理處

6

2

台中縣市、南投縣

第六區管理處

8

2

台南縣市

第八區管理處

0

1

宜蘭縣

第十一區管理處

2

1

彰化縣

第十二區管理處

2

2

台北縣

第一試:筆試

1.共同科目:包括一般法律常識、公民、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(30%)

2.專業科目:

(1)企業管理概要(40%)

(2)英文(30%)

第二試:口試(擇優參加口試)

◎推薦套書:97年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《營運士業務類/營運士業務類-抄表工作》 全套共六本,特價:1960元

  備註:本次甄試正取名額分兩梯次進用,第1梯次預定於97年7月,第2梯次依缺額通知進用,最遲於97年12月底前進用完畢。
   
 

肆、 初試及複試

  一、初試(筆試):
    (一)日期:97年5月4日(星期日)

節次

筆試科目

預備

測驗時間

第1節

共同科目

08:00

08:10 ~ 09:00

第2節

專業科目一

09:30

09:40 ~ 10:30

第3節

專業科目二

11:00

11:10 ~ 12:00

    (二)考場地點:設台中考區,詳細地址、位置圖及交通路線圖於考試前5日於報名網頁公告。
(三)考試各科命題為高中(職)程度,均採測驗式試題。
  二、複試(口試):
    (一)報考技術士操作類技術士裝修類營運士業務類抄表工作應考人,應經體能測驗合格後始能參加口試;其測驗方式以背負10公斤砂包,於3分鐘內完成400公尺跑步為合格。
(二)口試:占總成績20%,口試以面談方式,觀察心智精神反應狀態等,口試分數未?60分者,不予錄取。評分標準如下:
      1. 儀態占20%(包括禮貌、態度、舉止)。
2. 言辭占20%(包括聲調、語言表達能力)。

3. 才識占60%(包括志趣、領導、問題判斷、分析、專業知識、專業技術與經驗、工作適應性)。
   
伍、待遇:
錄取人員受僱後,依「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遴用要點」規定,以第四工等第一級起薪(25,180元),嗣後之升等、支薪、調派依本公司有關規定辦理。
   
義務:
  應受服務期間2年內,不得以任何理由調僱本公司所屬其他區處服務限制,並於錄取報到時簽署切結書。